咨询热线:180-0520-6806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 文章详情

哪些情形可以拘役判缓刑呢?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8-19

  引言:拘役一般是在看守所执行。缓刑暂不执行刑罚,如果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或没有犯新罪,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哪些情形可以拘役判缓刑呢?下文为您解答。

  一、怎样争取缓刑

  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4、上法院争取缓刑

  5、缓刑不需交保证,但要交罚金

  二、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判缓刑的条件: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