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0-0520-6806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 > 文章详情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哪天算起?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9-07

   引言: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当时有损害发生,应从此时开始在两年内起诉,如系人身伤害则应在一年内起诉。如某些损害是在事隔一段时间后发现的,则应在发现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事隔二十年后才发现受到损害而起诉的,将得不到法院保护,特殊情况下由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除外。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处理的方式有很多,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如果当事人选择的是诉讼方式的话,那么就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了。如果遇到什么纠纷的话,建议尽快聘请网站的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