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很多人会说打官司那么麻烦,其实认为打官司麻烦是因为大家不熟悉打官司的流程,下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有所帮助。
1、起诉
(1)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
(2)其次要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当然,需要提供书面证据(口头录音/录像),如果当事人认为有的证据无法取到,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替你取证,虽然可能性很小;
(3)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如果受理了会给当事人交费通知书,当事人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算是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你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
2、开庭
(1)到了开庭时间,应准时到庭,迟到会给法官留下形象不佳的印象,有时侯会认为当事人主动放弃诉讼,会作为撤诉来处理。法官的书记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然后进入庭审阶段;
(2) 开庭审理阶段:法官会先问当事人要不要法官回避 ,如果当事人确认法官与被告是亲戚或者其它亲密关系,那么就说要回避,否则就说不需要。然后宣布正式审判,会让原告先读诉讼状,读完后提交相应的证据,再让被告反驳,然后进入对证据的质证阶段(庭审调查),这个时候,当事人一定要对所有对方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 /合法性进行仔细的质辩,否则就会对自己不利.证据质辩完后,就进行双方的辩论阶段,一般法官会让双方各有两次辩论机会,但如时间拖长就可能只有一次。辩论结束,法官通常会问双方要不要调解。如果双方都说可以,那么法官会先分别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法官就会宣布,现在休庭,择日宣判。过段时间,法官的书记员就会通知你去拿判决书。
3、判决
在法官最后判决之前,可以申请撤诉。如果当事人认为案件可能对自己不利,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提交民事诉讼撤诉申请书。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允许你撤诉,然后给当事人一个裁决书,当事人可持裁决书向审判法官申请退还一半的诉讼费用。如果当事人不撤诉,法官就会判决,然后让双方执行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