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们要高度重视劳资纠纷对社会的影响,加强社会各方面的协力作用,为解决我国企业的劳资纠纷献计献策,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主义企业劳资关系。下文介绍劳资纠纷的表现形式。
一、是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压低、截留劳动者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
二、是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无故解聘和劳动者擅自“跳槽”等两方面问题;
三、是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理赔而发生争议,具体表现是一些企业忽视安全生产,劳动条件恶劣,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进而直接导致职工工伤事故屡屡发生;
四、是企业经常要求职工超时超点工作却不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一些企业甚至强令职工加班,否则就罚款、扣钱或解聘;
五、是不少企业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少报、瞒报、漏报、拒报等现象时有发生。
知识总结:通过劳资双方的努力,劳资纠纷虽然可以避免或可以减少,一旦发生劳资纠纷也并不可怕,只要依据事实,遵循合法、公平、及时、谅解的原则,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主动面对,及时介入,积极处理,妥善解决是最好的方法,甚至还可以利用善意处理劳资纠纷的事例和结果,教育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把坏事变成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