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承担定金罚则责任。
一、定金与预付款的概念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承担定金罚则责任。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
二、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一)从作用进行区分。定金的主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是一种担保方式,而预付款的主要作用是为接受预付款的一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配合对方履行合同,属于履行的一部分;此外,定金交付可判断合同是否成立,而预付款不具有合同成立的证明力。
(二)从是否具体惩罚性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预付款不适用双倍返还或者丧失规则,并无惩罚性。
(三)从与主合同关系区分。预付款本身是属于主合同标的的一部分,而定金乃是主合同款项外支付的现金、其他替代物。概而言之,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只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综上,虽然定金和预付款都是合同当事人一方率先付给另一方的金钱,但两者存在很大区别,定金的核心作用是担保,预付款的目的是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在实践中要细加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