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0-0520-6806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婚姻继承 > 文章详情

夫妻一方如何搜集和证明另一方的外遇证据?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2-17

  引言:夫妻一方如何搜集和证明另一方的外遇证据?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下文将详细介绍。

  一、怎么收集一方有外遇的证据

  一般来说,婚外情证据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1、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二、收集外遇证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我国的证据规则,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诉讼中被法院予以认定:

  其一、证据需要具备客观真实性。

  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

  在发生离婚纠纷时,夫妻一方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通过公安系统的内部关系取得的,或者是通过社会上的调查公司取得的,因此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没有出具单位的印章,所以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要证明其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当然,如果当事人可以根据没有出具单位印章的宾馆开房记录,聘请律师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根据调查令所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就具备了客观真实性。

  其二、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

  具体到宾馆开房记录,其和夫妻一方的婚外情之间只存在间接的联系,不能直接证明夫妻一方和他人发生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因为其到宾馆开房既可能是用于婚外情,也可能是其工作出差时使用,还有可能是用于工作洽谈之用。

  其三、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