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劳动争议案件要维权要知道这几个时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的时间,相关材料提交和送达的时间,下文将详细介绍。
一、申请仲裁的时间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上述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的时间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2、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相关材料提交和送达的时间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2、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对于以上的三个劳动争议的时间节点问题知道了吗?申请和受理劳动争议,这些时间节点请务必牢记,因为如果不记得,一不小心就会错过劳动争议的一些程序,很有可能造成劳动争议的问题无法解决,自身的合法权益无法维护,所以请务必要牢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