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0-0520-6806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婚姻继承 > 文章详情

父亲死亡,女儿能否继承股权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2-27

  引言:按照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

  法律咨询:

  我前夫今年二月份出车祸去世,他死后除留有两套房产外,还有一个公司。这个公司一直经营很好,是和另外三个人一同开办的,我前夫应该是大股东。我前夫只有母亲还健在,没有再婚。我们生有一个女儿,现年13岁,归我抚养。我前夫死后,公司就由另外几个股东接手了,我找到公司的另外几个股东要求继承公司财产,可是他们说股权不能继承。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女儿是否可以继承股权?她可否要求接管公司?

  律师分析:

  父亲死亡,女儿能否继承股权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公司章程中有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按照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

  第二,目前情况看,你前夫死后存在两个合法继承人,一个是其母亲,另一个是你女儿。她们二人都有权继承公司股权,二人可就公司股权的继承问题达成一致,或者通过司法程序依法分割。至于你说的接管公司不是法律概念,只要她继承了公司股权就成为公司的合法股东,就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但是因为她仅有13岁,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你作为她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权代理她从事民事活动,即可以代理她行使股东权利。

  股权继承的范围

  股权继承的范围,仅限于被继承人名下的公司股权。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增加和股权的增值,由母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法定继承人无权在继承案件中对此直接予以分割。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