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公司无偿还能力可以申请执行股东的财产吗?公司倒闭,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什么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下文将详细介绍。
1、公司无偿还能力可以申请执行股东的财产吗?
网友提问:公司未倒闭却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能否执行股东财产?
律师解答:首先,民事诉讼执行中,如果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也是没有办法的,只能等将来债务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人民法院再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
其次,根据《公司法》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所以你不能申请法院执行股东的财产。
2、公司倒闭,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3、什么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虚假出资。
(3)出资不到位。
(4)抽逃出资。
(5)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6)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7)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8)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9)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10)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1)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12)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13)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