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
  • 互联网
  • 赵伟
  • 2016-09-12

  引言: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看看下文吧。

  【相关案例】

  2014年1月,李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五年的租赁合同。到了2014年8月份,李某因为生意不好,便把房子暂时转租给了同事赵某,由赵某按之前的合同约定直接向张某支付房租,张某收到房租后并没有什么表示。可是2015年6月份,张某却以李某转租未经其同意为由,到法院起诉李某要求解除与其之间的租赁合同,那么李某与赵某之间订立的转租合同到底有无法律效力呢?

  【律师说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转租需要经过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就上述案例的具体情况,可以判定张某是知道房屋转租的事情的,且时间已经超过六个月,因此张某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不能成立。

  【知识拓展】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上述法条第一款明确的情形是,如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则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这就是说,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订立的合同各是一个独立的合同,就其效力而言,均不受另一个合同效力的影响,也互不为另一个合同的生效或否设置条件。

  第二款明确的也仅是为出租人设置合同解除权,并非是转租合同无效。因此,只要承租人与次承租人订立的转租合同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即应依法认定是有效合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