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刑事案件能私了和解吗?哪些刑事案件能和解呢?哪些人不符合刑事和解?由谁进行刑事和解?怎么进行刑事和解?看完下文就清楚了。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和解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以及侵犯财产罪的犯罪案件中,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上面说到的两点案件还需要同时符合以下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2、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
3、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4、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
5、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哪些人不符合刑事和解?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
2、无论该故意犯罪是否已经追究,均应当认定为5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
由谁进行刑事和解
(一)代为和解
1、被害方:
死亡的:近亲属和解;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和解。
2、被告方: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代为和解;
在押的:经犯罪嫌疑人同意,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
怎么进行刑事和解
(一)和解的方式
1、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达成和解,也可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同事、亲友等组织或者个人调解后达成和解。
检察院对于达成和解条件的公诉案件,可以建议当事人进行和解,并告知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可以提供法律咨询。
2、对符合刑诉法第277条规定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进行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
根据案件情况,法院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亲友等参与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
(二)就哪些事情进行和解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事项进行和解,并且可以就被害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要求或者同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进行协商,但不得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等,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