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我国境内办理身份证时是不需要监护人一起去的,办身份证监护人是指父母,未满16周岁的当事人,申请办理身份证。需要当事人和监护人一起,到当事人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办理手续。需要出具当事人户口簿,当事人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登记证明。
一、办身份证监护人是指什么?
法定的办身份证监护人是指父母,未满16周岁的当事人,申请办理身份证。需要当事人和监护人一起,到当事人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办理手续。需要出具当事人户口簿,当事人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登记证明。
二、如果办身份证要监护人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五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申办人页的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
3.申办人近期(一年内发)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及带照片页的复印件(照片上应有加盖的公章)或附带近期一寸照片的派出所证明(照片需加盖派出所公章,带照片的人口信息表也可)以及民警证言并签名盖章,用于核实身份及存档。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