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现在很多新人摆酒席都在酒店,跟酒店签订婚宴协议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万一产生纠纷了,怎么办呢?一起看下文吧。
【咨询案例】
去年10月,张小姐在某大酒店预订了婚宴,日期是今年5月1日,和酒店方签了协议,交了订金。让张小姐没有想到的是,距离婚宴还不到一个月时,酒店方突然给她打来电话,称酒店决定装修二楼宴会厅,工期有点儿长,张小姐的婚宴不能接了。
后来,张小姐通过熟人的介绍,在另一家酒店预订了婚宴。接下来,她打算让某大酒店赔偿违约损失。第一次,她找到酒店方面协商时,酒店方面表示,只能退订金,不作赔偿。后来,酒店一名经理打电话给她,表示酒店为她调整了装修方案,仅对宴会厅做小范围局部装修,不会影响到她的婚宴正常举办。
但张小姐已经不想在这里摆婚宴了,她担心新装修的宴会厅可能存在有毒气体,对新人和宾客身体有害。于是,张小姐坚持要求酒店退订金,并支付赔偿金。酒店则表示,现在可以接她的婚宴了,酒店不存在违约行为,退订金可以,赔偿金是不能给的。
张小姐翻出了当初和酒店方签下的协议,这才发现,在这份酒店提供的格式协议上,只约定了数条客户违约的赔偿条款,如“若乙方(客户)在本协议签订后取消婚宴,则订金完全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乙方。”张小姐眼看协议文本对她不利,只得同意继续在这家酒店办婚宴,只是换了一个宴会厅。请问,张小姐与酒店方签下的协议有效吗?
【律师解答】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张小姐与酒店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是,这些协议是酒店方提供的格式协议,必然在相关条款的设置上为酒店自身考虑,有利于或倾向于一方利益而设置的。对自己没有约束义务,对客户明显不利。不过,一旦产生纠纷,在遭遇格式合同的情况下,法律一般会有利于非格式合同(协议)方作出解释。因此,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并不完全处于弱势地位。
在此提醒新人们,在和酒店方签婚宴协议时,慎重签字。应通读酒店方提供的格式协议全部内容,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意见和想法,补充相关内容和条款,能够约束对方,以便在产生纠纷时,较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